老实说,博文的标题并不是我真正满意的。然而思考良久,自身文笔有限,只想出个这么题目,只好用之。一般的读后感之类的基本都是开篇来介绍下文章或者书籍的大概内容,再来巴拉巴拉写一大段个人体会,从中获得什么感想之类的话语。对此种行为时深恶痛绝,颇有被天朝的应试教育的后遗症,我是从不用的。我也不讨论这篇文章的文笔如何优美,采用了哪几种文学手法,那是研究文章结构的人所做的。我只是一个读者,仅此而已。而此文也只是我看完此书后的一些牢骚,如果有幸有看官看到此文深觉狗屁不通胡说八道,不用吐槽谩骂,直接点击浏览器右上角的“X”即可。
刚开始看此书,以为是一个养女爱上养父的爱情小说,很纳闷为何和“愤怒”两词有所关联,直到耐着性子看下去才明白,非也。主要讲什么?在我看来,关于自由,内心的自由,良心的安宁。从此书中我感受最深的就是,每个人都是罪人。世上有多少个好人?有哪个人敢真正地说自己是好人?这一点,就连主人公这个著名的大善人,慈善家都不敢。书中的那个牧师说:有的人是行为上有罪,这是看得见的,而还有一种罪是你心理上的,只有你、甚至你自己都看不见。由此,我也是罪人。因此,我也需要忏悔。二是主人公的爱书,或许同是爱书之人更有共鸣,主人公通过看各种书来让自己的内心宁静,而后来却不看书,改为每天晚上睡觉之前通过和自己的心灵对话来让自己的内心宁静,此法颇好,应该效仿之。我想正因为书从而让主人公不同,同是走过同样的路,最后的张德彪、老六等人一个成了杀人越货的罪犯,一个成了被当今社会同化的“企业家”。也在书中见到了当今官员的黑暗面,贪污受贿,作威作福。。。和余华的《七天》有得一拼。当然,也见到了友谊,见到了感恩等等,为此书带来了些许阳光吧。
最后也是让我一直思考的是,如果同样的经历放在所谓的“帝国主义”国家,我想主人公最后肯定是无罪释放,而在这个伟大的天朝,呵呵,作者也只能来一个“死刑缓期两年”来间接无罪之法,我想,这也是作者的无奈吧。。。